宜人贷的上市之路

2015年12月18日,宜信旗下的网络P2P平台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纽交所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四年前(2011年),也是在纽约,方以涵第一次与唐宁见面。唐宁激动地聊起“中国人有信用,信用有价值”的理念、力邀方以涵“一起做一件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事。”那次见面,让唐宁把已经在美国工作生活了19年的方以涵带回了中国,带到宜信,决心创立宜人贷。次年3月,宜人贷正式成立。

产品创新

做网贷实质是门槛非常高的一件事,需要有非常深厚的金融底蕴,审慎为之。研究透了客户分层、产品设计、风险定价、如何获取客户、做好风控等等深层次的东西,有了“金刚钻”再去揽“瓷器活”.2012年底到2013年初的时候,宜人贷从不同人群中,找到了精准的客户群体--城市白领。 这是一群有较稳定收入、有明确阶段性需求的人。设想一个年轻的工薪阶层, 向他提供几万元的借款、帮助他买东西、帮助他找工作、帮助他培训、帮助他结婚--在生活之中的重要阶段都有宜人贷的陪伴。同时,这群人还有一个重要共性, 就是有固定的网络使用习惯,由此产生的数据能够让平台去获取和分析,比如网购、信用卡账单、通话详单等等。这些数据的创新利用、 使宜人贷有了技术的施力点。

到了2013年, 余额宝的广受追捧让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广为人知。201 3年被普遍奉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 而宜人贷同年推出的能够在手机上完成P2P借款全流程操作的宜人贷借款APP,作为中国首款借款APP,实质上开启了中国P2P借贷的移动互联网时代。

那时候, 借钱这件事情要去营业部, 用电脑都会让人觉得很高科技了,谁会用手机去借钱呢,这是一件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即使到了201 6年, 敢把借款端放在移动互联网上的P2P平台也是屈指可数。宜人贷曾经推出一款广告片,广告语是“古有草船借箭,今有手机借钱”,这说明宜人贷确实把用手机进行借款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渠道和卖点。

2014年,宜人贷借款端累计交易促成金额达到了22亿元,比2013 年的2. 58亿增长近10倍。 这种增长速度一部分得益于宜信母公司的支持,另一方面则与宜人贷推出的 “极速模式”密不可分。当年3月宜人贷推出的“极速模式”开启了线上大数据征信的重大创新。 这项创新的借款服务突破了传统的个人信用借款流程,借款人无需提交财产收入证明和信用报告,只需在手机上填写三项信息,10 分钟就能反馈审核结果,当天放款。今天,“极速模式”已经更新迭代到2. 0,通过更多个人征信端口功能的接入,扩大了“极速模式”的使用人群。

2015年是宜人贷大发展的不平凡的一年,借款额和出借额比前一年分别增长了362%和401%;其中出借端实现了100%线上渠道获取。

风险控制

2014年3月,“互联网金融”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之后,P2P 网贷行业平台数量暴增, 而另一面问题平台频出。2014年底, 中国第一个网贷行业协会成立,唐宁任会长。在发言中,唐宁提到三件事,“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托管”,只要做到了这三件事, 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P2P行业乱象。遗憾的是,这三件事虽都有所进展,却在大部分P2P 企业中停留于纸面,只有宜人贷等少数几家企业在向前推进。转过年来,2015年1月宜信迅速与中信银行达成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而2015年4月起,宜人贷也与广发银行就资金托管达成实质性的合作,宜人贷累计注册用户随之突破700万。

宜信、 宜人贷与银行资金托管的合作实践,最开始还只是行业内领先企业的一种“自律”,之后这种实践被提炼落地到监管政策要求之中。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设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在2015年12 月2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暂行办法》中再次重申这一原则, 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

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这将从根本上解决P2P跑路等困扰行业和投资人的问题。无论是借款人、出借人身份的确认,还是资金在交易之中不同环节的权属问题等等,都是可以在银行存管前提之下得以解决的。以“宜人贷”与广发银行的合作为例,“宜人贷”在广发银行开立了包括P2P交易资金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托管帐户和服务费账户三类账户, 并由银行对用户P2P交易资金进行全面托管, 实现用户资金与P2P平台的有效隔离。 广发银行会验证用户账户信息是否与银行实名账户一致、用户的交易与合同是否对应,并根据合同信息展开资金划转,并定期出具资金托管报告。 用户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资金托管情况,银行也会定期披露平台的资金托管情况。

在借款人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宜人贷在获取借款人相关信息数据的时候,大量运用大数据技术,包括在互联网抓取展开分析的信息,如申请人授权的网购、社交、通讯等信息,都进入风控模型。 宜人贷会让用户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授权, 然后通过智能大数据风控系统, 全自动地对信用相关的数据进行抓取解析并作为审核参数。此外,宜人贷引入了风险定价,设定了A、B、C、D四个不同风险等级场景。

美国上市

2014年5月,方以涵与唐宁在北京朗园一家餐厅的饭桌上决定,宜人贷要在美国上市。这个时间点,定在了第二年,也就是2015年。

然而在上市的准备过程中, 行业与市场已经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大量的质疑,同时,在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2015年以来,已有将近700家P2P平台跑路。这使得更多大众对这个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望而却步,对整个行业发展造成了巨大伤害。

唐宁和方以涵认为,在这个行业泥沙俱下的时期正是行业淬取出真金的时候。P2P行业需要经历监管和市场的考验,通过规范的管理成为公众公司,这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对于上市,唐宁称,公司没有资本运作的诉求,最关键的战略目的是树立行业标杆,告诉中国、告诉世界,现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最前沿是什么样、最好的范式是什么样,同时也希望树立一个靶子,让大家都能够很好地看待和关注这个行业。

对于P2P行业来说,只有置身于阳光下,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指导意见》对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做了强调。《暂行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细项条款和要求审计等等一系列举措,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充分、不透明的问题。

充分的信息披露一直被视作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最大的动力引擎,P2P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而这均依赖于其充分的信息披露。做好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地告知投资人平台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以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 不透明引起的纠纷及风险事件;同时,这也有助于投资人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自担意识。

宜人贷赴美上市,对于信息披露的规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抛开美国上市的高标准不谈,由于美国证监会(SEC)将P2P网络平台视作证券发行人,要求其必须在SEC注册发行,注册文件包含相当广泛的信息,包括平台的运作模式、经营状况等。此外,平台还要向SEC提交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作为信息披露资料。具体而言,P2P的信息披露包括平台自身状况,例如公司概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平台经营概况,例如业务总量、贷款种类、区域分布、集中度情况、逾期率等;借贷项目信息,例如贷款项目基本信息、借款人资质和能力信息、合作机构信息、托管信息和风险警示等。

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的成功上市, 代表着宜人贷自身将以更大程度的透明度,接受成熟且严格的监督体系的监管,相比于还处于“自律、他律、互律”呼吁阶段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来说,宜人贷无疑已经占据行业发展的至高点。同时,宜人贷被国际市场的认可,也将影响更多的大众重新理性看待互联网金融,带动更多人安心地享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捷与红利。  (本文由宜人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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