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允许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多子女家庭买首套房公积金最高贷40万元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调整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将原备案价格调整期限从6个月调整为3个月,按一房一价申请价格调整备案。支持多子女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结清再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此外,梧州市允许公积金用作购房前期资金,这意味着梧州市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财联社)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