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已结清房贷的再次买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执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重点从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存量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等角度提出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了首套房认定标准,银川市商业银行实施“认贷不认房”政策,相较于住建部提出的“认房不认贷”政策购房门槛更低,更加宽松,即对居民购房前已结清房贷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房优惠政策执行,即首付20%。(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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