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在美打赢“虚假信息披露”官司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昨日驳回针对阿里巴巴的一项集体诉讼。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原告未能证明阿里曾做出虚假陈述,也未能证明阿里曾有意欺瞒投资者,从而裁定驳回该起诉讼。

这起集体诉讼的牵头原告方为Christine Asia公司和威廉姆·泰(William Tai)。2014年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原告方认为,阿里巴巴刻意隐瞒了这一“行政程序”,令其在IPO时发布的申请上市登记表有误导性质。

美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2014年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及省级工商部门的代表召集阿里开会,就其淘宝及天猫平台上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工商总局的一个非正式管理行为,用于鼓励商家及行业自查,帮助商家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预防或避免发生违法行为。行政指导并不具有强制性。国家工商总局并未就该会议发布任何正式的结果,也没有要求阿里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指定期限内解决他们关切的问题。判决书中也提到,原告并未声称阿里曾在国家工商总局监管行动中或由于其他原因受到调查、罚款或处罚。

其实,赴美上市的阿里在美一直波折不断,多次受到相关诉讼。而就在昨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也在美国《华尔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再谈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及思考。马云表示,“世界正在经历令人惊叹的变化,阿里有责任分享及提醒商业合作伙伴们我们观察到的新趋势、潮流和内心的真实思考,未来也将坚持分享。而对于某些误解,清晰地表达自己真实的观点才是负责的态度”.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