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正式印发实施

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土地使用、公共服务、安全韧性)(试行)》,对示范区建设“一套标准管品质”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拓展。2024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五周年,是示范区进入形态开发和功能开发并重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导则二期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支撑示范区规划蓝图转化为建设实景图,推动重点区块功能和重大项目示范效应加速显现。(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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