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6日电,英诺赛科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英诺赛科(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统称原告)已向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一)、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被告二)及苏州芯沃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就202311774650.7号专利提交起诉状《(2024)苏05民初1430号》及就202211387983.X号专利提交起诉状《(2024)苏05民初1431号》。英诺苏州为202311774650.7号及202211387983.X号专利的专利权人,公司已就涉案专利获得英诺苏州许可。涉案专利分别涉及一种氮化镓(GaN)功率器件及其制备方法,以及一种氮化物基半导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根据起诉状,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并为英飞凌中文网站的备案主体。该网站向中国的潜在客户展示、宣传及许诺销售多种型号的氮化镓(GaN)半导体器件;被告一是涉案侵权产品的进口商和总经销商;根据英飞凌中文网站,被告三是被告一、被告二于中国的增值分销商。经技术比对,原告认为涉案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三被告未经原告允许实施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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