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从亚马逊InstantVideo上购买了一个影片时,你并非真正“购买”了其所有权,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无限期的租赁。
如果在你的观念中,“购买”指的是你为特定东西付款,由此可以无限期保有这个东西,那么这与数字产品的“购买”概念会大相径庭。数字产品的“购买”概念略微复杂。
对于“购买”这个概念,在实物产品和纯数字化产品上会存在两大根本性不同。第一,想要长期的保有某个文件,必须将这个文件复制在物理介质中,例如,影片必须被下载下来,而不是储存在第三方的服务器上。第二,过去15年中,规范“数字权利”的法律使得“购买”的概念更加复杂化。越来越多的人放弃CD转而用iTunes购买音乐,这种现象有助于我们去区分两种“购买”的概念。
在过去,如果你买了一张CD,这就意味着你取得了正版授权的一个复制品,有权随意处置这个复制品,包括赠予给朋友、再次销售等等。但在今天,我们购买数字产品的时候,本质上是被授予了一种“有限”的使用权:这种权利允许你在很小的范围内享受你所购买的游戏或者音乐,但你无权赠予或者再次销售。也就是说,你根本没有买下所谓的游戏或音乐,只是买下了有限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我们在亚马逊上买的东西就不会是永久的,尽管在可预见的20年内,亚马逊不会消失,但是100年以后呢?
那么,当“卖”给我们数字商品的商家关门大吉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就会变得十分复杂,iTunes和App商店中,苹果公司的购买合同条款大概有80页长,根本就让人摸不着头脑。哪怕是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也很难搞懂,所以,如果苹果公司倒闭,那些花了血本购买的东西是否还能继续用,我们只能是自求多福了。
对于购买的那些储存在第三方服务器上的东西,一个人多年的收藏可能会因为亚马逊之类的公司的倒闭而付诸东流。
换句话说,除非你花时间把每一个你所购买的东西都下载下来——亚马逊在购买合同条款上强烈推荐消费者这样做,否则你的数字产品就有随着供应商倒闭而丢失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你能否获取所购买的影片也是受诸多不可控因素限制的。甚至,亚马逊不倒闭的时候都能让你看不到购买的影片,比如,在多人同时请求访问同一个视频时,信息流就会中断。
为了能看到购买的影片,必须有大量条件同时满足:播放软件正常运行,设备也要能兼容软件,影片也能够在软件上播放等等。但以上的每一个条件都不是百分之百保证的。你购买的影片可能随时就不见了(同样,亚马逊购买合同条款中有提示哦)。
以上的一切反映的是21世纪以来人们对“媒体”所有权认知的变化。买数字产品和买软件愈发相同了,以前是储存在碟片上卖,现在就只需要提供链接了。你可能以为你是在买一个办公软件,实际上只是获得使用授权而已。音乐和影片也是如此,这是大势所趋。
这种大趋势是顺应了世界信息化的时代潮流。我们牺牲了独立性以获取最大的便利,有时候这种做法真的很欠考虑。我们必须承认这些信息都是暂时性的。所有储存在地球上某个服务器的信息都是短暂的,即便亚马逊,100年以后也很难保证会继续存在。
即便在私人收藏的王国里,这种改变影响的也不仅仅是电影和音乐。如果亚马逊关门大吉,所有的Kindle中电子书也会消失,但是如果亚马逊允许读者下载电子书,那么黑客总能找到破解之道,这就使得这些书本就会被很多人免费使用,出版商绝对会疯掉的。
根据广大媒体学者和专注于数字产品律师的观点,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切记所有的电子巨人终究有倒下的一天。这是很容易被认识的一点,但却很难想象其后果。我们太依赖亚马逊了,没有亚马逊的世界十分恐怖。亚马逊现在虽然已经让读者和出版商都十分虐心了。但如果亚马逊这样的电子巨头都倒下了,绝对会带来混
这种混乱会带来信息的全面流失——不仅仅是个人收藏不见了,人类文明甚至会出现一个巨大的知识和文化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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