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1月1日起微信微博发假消息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TechWeb报道】10月28日消息,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报道,自11月1日起,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处以7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据《新媒体蓝皮书》的数据显示,有接近6成的互联网虚假新闻来源于微博,其中包括微博博主恶意编写的新闻事件,以及根据当下流行的新闻事件进行篡改。而随着微商的崛起,微信也成为谣言、虚假广告的重灾区。
最新《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作出严格规定。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公开表示,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也需要遵守新《广告法》,对于影响用户体验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可向工商局部门举报。而按照《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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