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国外,国内付费音乐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始终未能形成规模,更不要提用户习惯。大家仍依赖于从各种渠道获取免费的音乐资源。
不过,这样的局面或将在国家的“十三五”期间遭到终结。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日发布了名为《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对今后一段时间从音乐人才培养、音乐设备生产到音乐出版发行在内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最令普通用户关注的还要数有关版权保护方面的内容。
广电总局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针对音乐侵权盗版进行的维权工作。鼓励音乐企业和技术公司积极参与音乐产品、数字音乐等相关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全面推进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在音乐单曲登记、版权认证、音乐付费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同时,广电总局还将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支持权利人和使用者开展版权合作,推动音乐作品相互授权和广泛传播,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传播音乐作品的商业模式,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
完善反盗版举报和查处奖励机制,加大对网络非法传播、假冒出版单位制作出版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查处含有有害内容的音乐作品。
按照广电总局公布的计划,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将实现产值3000亿元。其中,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实现产值1000亿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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