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给快递乱象戴上紧箍咒

作者:杨朝清

从下月起,福建福州市民寄快递时,需出示身份证,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下个月起,福州市将试行快递实名制,市民寄快递时需出示身份证,并由收件员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记录在册。(6月24日《海峡都市报》)

在讲究效率、追求精准的现代社会,快递满足了人们的速度追求。然而,快递在带给人们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风险。“快递倒付骗局”也好,利用快递运送违禁品也罢,快递的匿名属性,为一些人的失范行为提供了隐身空间,一些机会主义者利用快递行业的监管漏洞,为了敛财不惜疯狂地铤而走险。

“快递实名制”的制度善意,在于加强风险防范和信用管理。在人的不确定因素逐渐增多的风险社会,“快递实名制”有助于溯源追究发件人的责任,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用快递运输违法违禁物品几率。只有给快递戴上实名制的“紧箍咒”,提高外部的社会控制力,才能有效地治理“快递乱象”。

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的格局下,提高失信行为的违规成本,让失信者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代价,是一个现实可行的路径。说到底,老百姓既是社会规范的受益者,也是社会规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需要为此支付成本。作为利益相关者,老百姓不能成为“快递实名制”的旁观者,而是要成为参与者。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只有操作系统越强大,社会规范才能实施得越彻底,规范发挥的功能就越强大,“快递实名制”才能得到更多的信任和社会认同。可是,一个好的社会规范,应该是道德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规范才能具备强烈的、持久的、普遍的行为感召力和激励力量。只有尊重和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纾解公众的担忧和焦虑,“快递实名制”才会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

对于“快递实名制”,老百姓并不是质疑其初衷,而是忧心缺乏相应的配套举措,让其陷入新的安全困境——“快递实名制”推行后,寄快递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万一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利用怎么办”。不论是对保存期满的运单集中销毁,还是在快递企业设置安全员和安全委员会,抑或提高快递员违法犯罪的成本,只有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和支持系统,“快递实名制”才会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容易“落地”。

在保持快递便民、利民属性的同时,给快递加一把“安全锁”,有助于风险防范和信用管理。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是“快递实名制”的价值追求。“快递实名制”尽管给我们带来一些不便,却是我们享受有安全、有品质的物流服务所必须支付的代价。(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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