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月5日消息,近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称,P2P网贷平台翼龙贷的翼存宝项目采用先融资后放贷模式,资金流向不明,已触碰网贷行业资金池红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易科技就此事向翼龙贷官方求证,翼龙贷翼龙贷运营总监吕建军表示,该报道为不实报道,“先有债权后放贷”正好是翼龙贷的长处,稍晚点会有更加详细的官方回应。
《经济参考报》的报道以翼存宝第3519期项目为例,第3519期项目年化收益率高达13%+1%,锁定期限为730天,总募集金额为500万,从2015年12月27日开始计息,到2017年12月26日还本,且投资期不能赎回。
报道称:“不过对于该项目的投资去向,翼存宝项目产品并不能查询。网页中仅有一份投资协议。”
这份协议是乙方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翼龙贷)与甲方投资人签署的两方协议。协议内容显示: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实现收益增值,乙方运营的翼龙贷网(以下简称翼龙贷) 自主推出翼存宝。另外,该协议中还显示:“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
该报道引述业内人士的分析称:“按照P2P的信息中介本质,其职责应该是撮合双方交易,先有债权端融资需求,再由资金端的投资人进行自主选择投资或不投资。翼存宝产品的操作顺序却正好相反,先有资金端、再匹配资产端。这和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操作顺序是一致的,但是P2P平台却没有银行牌照,进行这样的操作显然是违规的。”
《经济参考报》记者称,自己注册账户并购买翼存宝产品,并未被立刻告知投资项目和资金去向,得到的仅是上述两方协议,并没有提及第三方借款人的任何信息。甚至直到第三天投资款已经开始计息,仍未看到匹配项目信息和资金流向。
随后,报道再次引用一位业内人士的分析称,“这可能说明翼龙贷的融资和找项目是分头做的。”该人士还称:“按照翼存宝的交易模式,投资人在该平台进行投资时,既看不到其投资项目,更加不知道资金的真实去向,只是把钱交给了翼龙贷平台,并签署了‘甲方已授权委托乙方,按照翼存宝确定的规则、投资方式、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的协议,且钱是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那么翼龙贷将钱投在了哪里,是用来帮扶小微,还是填补坏账借新还旧,这失去有效监督。如果融资标的涉嫌造假或者平台借新还旧,那可能就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该报道用于佐证的证据是翼龙贷客服的说法。经济参考报记者称致电翼龙贷官方客服电话4000805055,客服人员表示,“钱是翼龙贷方先融资并待融资额满后,由平台打包分配给不同借款方。随后,翼龙贷平台再与不同借款人签借款合同,与投资人无关。”
此外,该报道还引用业内人士的说法对翼龙贷的加盟模式进行了质疑。
翼龙贷曾于2015年11月初砸钱3.7亿元一举夺下央视“标王”,拍下的央视广告组合为期一年,全面覆盖了央视一套、二套、十三套的黄金位置。
关于此事的进展,网易科技将持续关注。(温泉)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