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学术界*版权流氓”之称的知网,被罚了。
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全面整改,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合作实施。
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判决书部分截图
随后知网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对此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同时,知网公布了五个方面共15项整改措施,包括解除*合作协议、降低销售价格、完善定价机制、依法获得著作权人授权、完善稿酬支付办法、开放个人论文查重服务、提升学术不端检测技术水平等。
对于知网被罚,网友拍手叫好的同时,认为罚得太少了,诸如——
@人类精神病总院:才8760万,罚少了。
@科技刚子:销售额17.52亿,罚8760万,罚了个寂寞,以后还会变本加厉!
@竞争法研究:违法行为持续8年,处罚上年度销售额5%,没有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力度偏轻。而且罚款计算基数仅按知网销售额,而不是集团母公司的全部销售额,有违人大法工委的解释。
@李爷无为:1. 大家都说好。2. 大家都嫌少。
……
根据2022年6月24日修改通过、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知网被罚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教授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这是公正的处罚结果,为知识分子的创作提供了法律保护。并且,这也是他与知网长期反复较量的结果之一。
去年12月初,年届90岁的赵德馨教授向知网维权获赔70多万上了微博热搜,成为向知网维权最成功的案例之一,也将知网长期存在的涉嫌垄断等问题暴露无遗。赵德馨教授发现自己一百多篇的文章被知网收录,包括他自己下载阅读这些文章都需要付费,而且他本人表示从来都没收到过稿费。所以他一气之下将知网告上了法庭。
真正让知网付出代价的,是知网踢到了中科院这块铁板。
2022年4月,一封落款为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在网上疯传。邮件内容显示,多年来,CNKI数据库凭借其在中文期刊数据库市场上*影响力的市场地位,对续订价格始终维持着较高涨幅。2021年中科院集团CNKI数据库订购总费用达到千万级别,该数据库高昂的订购费用已成为中科院集团资源引进中的“巨无霸”。2022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就费用、订购模式展开积极讨论,但在多轮艰苦谈判后,CNKI数据库依然坚持接近千万的续订费用,其给出的集团组团方案在成员数量、单家价格方面条件相当苛刻。
后经媒体与多位中科院内部人士证实,中科院暂停了与知网的合作。此事迅即在网上再次掀起轩然大波,“知网贵到连中科院都用不起”等声讨声不绝于耳。
2022年5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2〕87号,在第四条“当事人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中提供了一组强有力的数据,证明知网具有市场垄断地位——
(一)当事人的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较强市场力量。一是从数据库服务收入看。2014—2021年,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合计服务收入中,当事人市场份额分别为59.95%、58.62%、63.27%、66.91%、66.99%、65.22%、68.03%、69.38%,均超过50%。二是从文献下载量看。文献下载量反映了用户对数据库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调查获取的数据,用户通过当事人数据库服务平台实现的全文下载量由2014年的7.69亿次增加到2021年的17.4亿次,超过76%的中文学术文献全文下载来自当事人平台。同时,相关数据表明当事人具有较强市场力量。当事人数据库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文献,数量最多、最全。当事人收录的学术资源质量更高,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为例,截至2022年5月,与当事人合作的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共1906种,占总数的96.7%。与当事人就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合作的985、211、“双一流”高校共计136家,占总数的91.89%。此外,截至2022年5月,当事人拥有机构用户2万多家,个人注册用户1.23亿人;当事人覆盖90%以上的高校用户,其他类型用户覆盖率均在60%以上。
(二)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当事人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根据数据库服务收入市场份额,2014—2021年,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HHI指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分别为4685.91、4629.60、4939.03、5212.03、5231.21、5112.65、5366.28、5488.13,显示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呈现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当事人市场份额最高且整体呈增长趋势,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经查,2014年以来,知网为阻碍其他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平台发展,维持、巩固、强化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只能与知网进行交易,并采取多种奖惩手段保障行为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判决书表示:“当事人滥用在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合作维持、巩固、强化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损害了用户合法利益,阻碍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影响了学术交流传播,破坏了良好的科研学术生态环境。”
判决书部分截图
知网的前身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由清华大学方面提议成立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是1995年立项的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CNKI)的主要组成部分。1999年,被中国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重中之重项目”。2019年12月31日,中国知网母公司“同方股份”控股股东由清华控股变更为中核资本,实控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据媒体统计,过去10年,包括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都曾发布公告暂停与知网合作,理由无一例外是知网“数据库商涨价过高”,“续订价格涨价离谱”。北大图书馆表示,不向商家过分的涨价行为轻易妥协。
武汉理工大学则称“由于续订价格涨价离谱,我校与中国知网公司的谈判不成功。这些年来,CNKI公司涨价幅度过大的行为已受到全国很多高校的抵制,包括许多知名的985高校。”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统计称,2000年以来,知网每年的报价涨幅都超过10%,从2010年到2016年间,涨幅为132.86%,年平均涨幅为18.98%。
知网的天价查重费同样让学生苦不堪言——每篇论文的查重费用基本在750元以上,最高为每篇950元,加急1200元,到了毕业季,价格一天一个价。
坐拥6000多万份文献、核心期刊收录率为99%的知网,据称毛利在60%左右。
近年来,起诉知网的案件日渐增多。诸如作家汪曾祺的子女起诉知网侵权。赵德馨教授曾经的学生、退休教授苏少之也和知网打赢了维权官司。作家陈应松称知网收录了他三百多篇文章,全都没有支付稿酬,也没有得到过他的授权……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今年2月刊载的署名为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朱剑的一篇文章,题为《中国知网与入编期刊及其作者关系十论——从赵德馨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案说起》。作者认为,知网的辉煌业绩要归功于20年前确立的知网模式,这一模式建基于知网与入编期刊及其作者之间并不公平的关系之上,虽然解决了分散布局的学术期刊无法独立构建聚合型数字出版和传播平台问题,但同时也形成了两个出版主体并存的局面,同一篇论文,必须先由学术期刊印刷出版以获体制承认,再由知网数字出版以实现数字化传播,并由此实现了知网对学术传播的垄断和丰厚的收益,却也埋下了只向学术期刊投稿而未向知网授权的作者维权行动的伏笔,更因其建库模式消解了入编期刊的独立形象,中断了其专业化、体系化、集群化进程而无法与国际学术期刊出版集团展开竞争。
朱剑表示,知网应走出既定模式,重建与学术期刊及学科和学术共同体的关系,通过一体化出版和传播平台共同打造具有完整版权和品牌形象的数字化、专业化、体系化学术期刊集群,努力融入培育世界一流学术期刊行动中去;否则,知网不仅难以应对像赵德馨教授这样的维权行动,而且还将为时代发展所抛弃。
知网借鸡生蛋、一本万利的生意,该换个经念了。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虎嗅网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