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发布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的公告称,将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严厉打击各类“自媒体”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违规内容的管控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账号。
以下是B站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
1.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信息。整治内容主要包括“自媒体”造谣传谣、旧闻旧事冷饭热炒、无关图文移花接木等制造发布虚假消息的违规行为;
2.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严厉查处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理名称、误导公众的“自媒体”;坚决抵制冒充热点当事人、亲友爆料相关事件细节,或截取官方信息制作发布假通报信息的“自媒体”;对于无相关领域专业资质,但依然发布各种解读、科普、剖析等专业信息的 “三无自媒体”,平台也将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3.全面打击“自媒体”违规盈利行为。从严整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造热点博流量的行为,其中包括恶意利用重大事件或高关注度话题,发布散播不实言论等方式制造次生舆情、挑动公众情绪哗众取宠收割流量;利用弱势群体,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谋得利益。
B站还称,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将自公告发布起7天内请不符以下规定要求的账号进行自行整改。
第七条 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
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等相符合。
第八条 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
(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最后,B站表示,限期结束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要求和平台规则,持续做好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等重点工作,对问题账号及内容从严从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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