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是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二是适度发展陆上风电。三是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四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上证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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