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
刘元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咨询委委员。在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本。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第十届和十一届孙冶方经济学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先后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人才、首都教育先锋科技创新标兵。
人物名片
中文名:刘元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8年4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职位: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主要成就:国家新世纪人才人物履历
198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学习。
1993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6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9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9年,起留校任教,曾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2006年1月—2013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2013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处长。
2016年1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1年6月,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咨询委委员。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咨询委委员。
荣誉成就
博士论文“动态宏观视野下的交易费用分析框架”于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博士论文“动态宏观视野下的交易费用分析框架”于2001年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
专著《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于2002年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国有企业的“效率悖论“及其深层次的解释》于2002年获“第十届孙冶方经济学优秀论文奖”。
参与杨瑞龙主编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经济学分析》于2004年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参与纪宝成主编《转型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秩序研究》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孙冶方经济学优秀著作奖”
《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
《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论——理论及其验证》获“第8届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优秀奖”。
指导本科生论文“盗版治理的阶段性选择”获“第8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
个人于2001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所指导的班级获得“北京市优秀班级体”称号。
个人于200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
个人于2006年获得“霍英东优秀青年基金奖”。
《开放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与中国案例研究》于2007年获得“吴玉章社会科学优秀奖”。
社会兼职
特聘教授、国务院特聘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人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教育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世界经济协会常务理事,国际金融协会理事,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首届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工业与信息化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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