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中文名: 黄英豪
性 别: 男
出生地: 广东
出生日期: 1967年
职 业: 港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毕业院校: 英国根德大学法律系
人物履历
1992年,香港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办事处,成为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第一家境外律师事务所办事机构,黄英豪担任该办事处之首席代表至今。
1993年,经过一个时期的良好合作之后,他又成为最年轻的境外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
1996-1998年,香港回归祖国期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与众法律界朋友创立 “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并担任此会会长至今。
1998年,当选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1999年,他当选为第5任香港青年联会主席。
2003年9月,获选为世界十大杰出青年。
2015年8月1日,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投资公司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PAIL)现职董事黄英豪,以及两名前任董事徐传顺和尹应能,控告他们涉嫌就上巿公司海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域化工)的重组,向该公司一名前任执行董事提供利益;而其中一人另被控就海域化工一项收购项目,以认股权行贿海域化工前任执行董事。
首项控罪指上述三人涉嫌或约于2007年11月1日,在海域化工重组期间,向有关执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作为PAIL顾问的服务合约,作为有关执行董事履行和行使PAIL或海域化工董事局可指派、赋予或指示的职责及权力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黄英豪涉嫌于或约于2009年8月19日,向有关执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以180万元(港元,下同)认购1500万股香港资源优先股的一元认股权,作为有关执行董事参与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资源)收购金至尊珠宝控股有限公司(金至尊)五间附属公司的报酬。
人物成就
黄英豪,香港资源控股及金至尊集团主席,香港著名的青年领袖,曾是最年轻的临时立法会议员,港台青年交流促进会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1998年香港十大杰出青年、2003年世界十大杰出青年、荣获香港政府颁发的铜紫荆星章。
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现任香港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1993年获中国司法部委任为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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