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志民
丹志民,现任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省政协八届、九届委员,邯郸市工商联副会长,大名县政协第八届委员,第九届常委。曾先后荣获“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河北省“光彩事业优秀代表”、 “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被评为邯郸市“劳动模范”、 “发展乡镇企业十大标兵”、“光彩事业功臣”等。
人物履历
1975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大名回民中学学习;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大名一中高中部学习;
1986年7月至1989年7月,在大名县永红机械厂工作;
1989年,与父亲、弟弟组建五得利面粉厂;
1996年,任五得利面粉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年,任河北省政协八届、九届委员;
2004年,任大名县工商联合会会长;
2006年3月,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小麦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9月5日,就读于中央党校进修企业管理专业;
2006年10月,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
2008年10月,任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
荣誉成就
1999年11月,被河北省委宣传部、工商联、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光彩事业先进代表”荣誉称号;
2000年5月,被河北省人事厅评为河北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
2003年3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标兵”称号;
2000年5月,被河北省人事厅评为“河北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
2004年4月,被评为“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
2004年3月,被河北省人事厅评为“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秀人才”;
2005年2月,荣获“第二届邯郸市发展民营经济十大创业标兵”称号;
2006年元月,荣获2005年度邯郸市经济杰出人物称号;
2006年4月,被中共邯郸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邯郸市优秀民营企业家”;
2006年4月,被河北省企业家协会评为“河北省优秀企业家”;
2008年,被河北省政府评为“2003-2007年度河北省‘光彩之星’”;
2008年8月,被邯郸市总工会授予邯郸市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先进个人。
2011年12月,在国家精神文明委员会“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1年9月,被邯郸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诚实守信模范”荣誉称号;
2011年1月,被大名县委县政府授予二零一一年度十大创业功臣荣誉称号;
2011年4月,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2011年全国粮食行业优秀企业家;
2012年5月11日,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9年,入选“中国食品工业改革开放40周年功勋人物”。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