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全国唯一一家“雷锋律所”又有了新动向

2017年4月9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为庆祝五周年所庆、纪念被授予“雷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一周年,在北京帝景豪庭酒店成功举办了主题为《法律在人心中的光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事业追求》的庆典。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公义,中国集体雷锋评委会总干事何朝海,中国国际画家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峥,《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社长、法律出版社编审李秀平,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兆兴等领导及专家学者应邀出席。这次大会承前启后,将在在明所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并为这一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开启新的公益征程。

  中国集体雷锋评委会总干事何朝海在发言中表示,能够常态化、持续性地开展学雷锋做公益行动是衡量一家机构学雷锋成效如何的关键因素之一,以往很多机构坚持不了多久就倒闭、关张了,从长远看这不符合学雷锋事业的健康成长与有序发展。在明所学雷锋,有着其独特的专业、业务背景及新颖、独创性的对雷锋精神的理解诠释,必将为学雷锋公益事业注入新的理论内涵,开辟新的实践道路。好与不好,不能只看一时、眼下,要过它个10年、20年,再用雷锋精神的标准来衡量、检验它。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著名法学家王公义,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法学家刘兆兴相继发表致辞,祝贺在明所成立5周年暨被授予“雷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1周年。王公义认为,律师的职业身份和性质确定了其不是替政府说话的人。实践中,政府手握强大的行政权力,普通老百姓在与政府打交道时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而律师的职责,就是帮助普通老百姓,维护老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内与政府形成事实上的博弈,从而最终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明律师“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就是雷锋精神中扶弱济困的最有力体现。刘兆兴认为,在明律师5年如一日,在代理案件、理论研究两个领域均有非凡成就,以实际行动阐释了“法律就是权利的宣言”,在明律师就是新时代法律人学雷锋做公益的典范与楷模。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社长、法律出版社编审李秀平在发言中高度评价了在明所服务弱势群体,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办所理念目标。她表示,《法律与生活》杂志创办的初衷就是要密切“法律”与“生活”这二者的联系,这与在明所长期以来以民生为本的执业理念不谋而合。值此在明所成立5周年暨被授予“雷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1周年之际,她很荣幸地邀请在明所加盟《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协办单位,真诚地期待双方在未来开展更多更好的合作,共同造福于弱势群体,造福于社会和谐。随后,杨在明主任与李秀平社长一起参与了协办单位的揭牌仪式。

  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就已经有着一批成熟的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律师。成立五年来,在明所秉持着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在明精神,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职业目标,踏踏实实艰苦奋斗,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雷锋精神,不断书写着法律维权领域的新篇章。

  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看来,征地拆迁的法律服务性质决定了它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业务,我们不仅要有法律方面的专业经验和技能,还要有当事人和律师的恰到好处的配合。

  为此,在明所于每周六上午专门派出执业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律师来主持针对被拆迁人的免费公益讲座,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目前已成功举办150期。我们会把这个受到广大当事人高度赞誉和认可的公益讲座形式发扬光大。

  此外,在明所还多次举办律师参与立法的相关论坛及研讨会,为推进中国现代化法制进程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常年的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中,该所深深地懂得高层的立法与现实有着诸多的脱节。因此,在明所的几十位律师骨干和同仁,在不断磨砺的经验当中与众多的专家教授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和交流,在行政立法的实践当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在2016年创办了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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