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小程序汽车行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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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下列类目(以下简称“汽车类目”)发布商品的小红书小程序商家(以下简称“小程序商家”):
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
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新车订金
生活服务->本地化生活服务->汽车服务->汽车试驾

第二章 准入与退出

第二条 小程序商家经营汽车类目应满足下列准入要求
(一)小程序店铺类型须为企业店铺
(二)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要求为:
1、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
2、注册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
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三)提供真实有效的品牌资质,具体要求为:
1、须提供所经营品牌的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非自有品牌,通过品牌授权入驻的:
(1)仅接受品牌一级授权。即提供商标注册人出具的一级品牌授权书,并指定在小红书小程序平台或全网授权;
(2)如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扫描件、实拍图或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须有线下实体办公地点;
2、须提供公司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门店数量、公司环境照片、营业额、覆盖城市、公司简介;
3、企业未被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第三条 小程序商家退出汽车类目经营
(一)主动退出
小程序店铺满足下列要求的,小程序商家可以申请退出汽车类目经营:
1、所出售的订单已全部核销,或者未核销但已退款给买家;
2、没有交易成功且正在投诉/售后处理中的售后记录。
(二)被动清退
小程序商家不符合汽车类目准入要求的,平台有权立即予以清退。

第三章 商品发布要求

第四条 小程序商家在“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新车订金”及“生活服务->本地化生活服务->汽车服务->汽车试驾”类目发布商品的,应当遵守开发者服务协议以及《小红书小程序商品发布规范》等相关平台规则,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商品或信息。

第五条 小程序商家在“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新车订金”类目发布的商品标题应包含“新车订金”字样。

第六条 小程序商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客服聊天等所有小红书提供的渠道中,对商品本身、交付条件和方式、交易附带物、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如有)等消费者需要了解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全面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一)若发布“新车订金”类商品,应当对尾款支付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
(二)若发布“汽车试乘”、“汽车试驾”类商品,应当在商品详情页明显位置对试驾要求、试驾流程、是否可申请退款等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

第四章 商品发货及售后

第七条 对于“新车订金”、“整车售卖”类商品,小程序商家无需线上操作发货,无需填写物流信息,用户主动核销或确认收货即视为订单完成。

第八条 小程序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开发者服务协议、小程序开放平台规则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九条 对于“新车订金”、“新车整车”类商品,消费者支付后,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或小程序商家原因导致未能如期支付尾款/提车的,小程序商家应当退还订金/消费者已支付金额。但是,小程序商家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五章 收集用户隐私行为

第十条 小程序商家若提供“汽车试乘”、“汽车试驾”等需采集用户信息的服务,在采集用户信息之前,必须确保征得用户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信息采集的范围、用途、使用方式等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 小程序商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发者服务协议以及《小红书小程序收集用户隐私信息行为规范》等相关小程序开放平台规则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 小程序商家在“汽车用品/配件->整车售卖->新车订金”以外的商品类目下发布“汽车订金”类商品的,小红书有权对相应商品采取下架、冻结等措施,并有权对该小程序店铺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下架部分或全部商品、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下同)。

第十三条 小程序商家经营汽车类目商品期间,因经营状况或资质发生变化等原因,不再满足汽车类目准入条件的,小红书有权强制商家退出汽车类目,对相应商品采取下架、冻结商品信息等措施。

第十五条 小程序商家收集用户信息行为违反《小红书小程序收集用户隐私信息行为规范》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小程序店铺采取封禁相应功能/权限直至清退小程序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小程序商家违反本规范的,平台有权按照《小红书小程序商家治理规则》等小程序开放平台规则对其采取违规处罚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范于2022年7月1日发布,于2022年7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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